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7-28 17:15:00
房子被法院司法拍卖了,
能把房门、窗户、地板都打包带走吗?
想什么呢,
答案当然是不能!
近日,东兴市人民法院对两名恶意损坏法拍房的被执行人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处罚决定,有效维护了司法权威。
PART.1
案例一
王某与广西某房地产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法院审理判决,王某应偿还欠款200万。判决生效后,王某未能自觉履行还款义务,经申请执行人申请,案件进入强制执行阶段。
为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法院依法对王某的一套房产进行司法拍卖处置。买受人雷某以40多万元的价格竞得该房屋,在其顺利办妥相关手续前去收房时却意外发现房屋多处被恶意损坏,已面目全非。
经勘查,该房屋房门、门框、阳台玻璃窗、房间木地板、衣柜柜门以及厕所的洗手池、马桶等均被恶意拆除。
王某恶意损毁已被查封、拍卖不动产的行为,严重影响了司法拍卖的正常秩序。执行法官将王某传唤到法院了解情况并对其进行了严厉批评和耐心教育,告知其行为已侵害买受人的权益,也妨碍了法院执行,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经必要体检程序后,王某被移送至防城港市拘留所。
PART.2
案例二
庞某与朱某、黄某等人生命权纠纷一案中,法院审理判决庞某需向原告赔偿 60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庞某以无力赔偿为由拒不履行义务,原告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法院依法对庞某名下一套房产启动司法拍卖程序。最终,买受人阎某以20多万元的价格成功竞得该房产。
但当买受人满心期待地到场收房时,却发现房屋已遭庞某严重破坏。经现场勘查,房屋多扇门窗户被撬离损坏,天花板被凿得千疮百孔,洗菜池、抽水马桶被砸烂后弃置角落,所有外露的水管、电线均被恶意切割剪断,屋内一片狼藉,水电系统彻底瘫痪,已无法正常使用。
鉴于庞某的行为已严重妨碍执行工作,侵害了买受人的合法权益,执行法官对其进行了严肃的法律教育,告知其恶意损毁司法拍卖标的物已涉嫌违法,必须承担法律责任。
经体检程序后,其被依法送往防城港市拘留所执行司法拘留15日。
法官说法:司法拍卖成交后,被执行人应按照一般房产交易习惯,善意、诚信地将其占有的拍卖房产完整交付给买受人。对于未被执行法院控制、独立于拍卖房产且移转不损及房产的财物,被执行人可以处分;但对于定着于拍卖房产的门、窗、天花、吊顶、马桶、洗手池、插座等其他财物,除非拍卖公告明确声明排除拍卖,被执行人均应随拍卖房产一并移交给买受人。若被执行人毁损拍卖房产,人民法院将根据情节轻重依法对其采取相应的制裁措施,而买受人也可通过民事诉讼等法定途径,向被执行人主张损害赔偿责任。
司法权威不容亵渎,法律尊严必须维护。任何试图阻碍执行或拒不执行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不可心存侥幸,勿因一时冲动而付出惨痛代价!
来源:东兴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