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8-25 11:06:00
近日
城关分局扎细派出所
查处一起
未报备飞行无人机案件
案情回顾
8月18日17时许,扎细派出所案件办理队接到指令:辖区当热路某公司附近存在无人机“黑飞”情况。民警迅速赶赴现场,仅用3分钟即在公司院内查获飞手田某。经调查,田某未履行飞行报备程序,擅自放飞无人机拍摄,但其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
▲涉案无人机被依法暂扣
处理结果
派出所依法对其处以200元罚款,同时开展“一对一”普法教育,详细讲解航空器管制政策。田某深刻认识到错误,承诺以后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法律链接
《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第四十七条明确规定:未经批准擅自飞行、未按批准要求飞行的,由公安机关处以罚款;情节严重者可拘留。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法规,共同守护平安!
警方提示
城关分局将持续加强巡查力度,对违规飞行行为“零容忍”,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来源:拉萨融媒)